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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鼓励“顺风车”不以盈利为目的

发布日期:2015-10-21  来源:中新网  作者:刘珜  浏览次数:639
             10月20日下午,交通部相关负责人和部分专家做客人民网就出租车改革两大文件中涉及的行政审批、出租车数量控制、专车司机是否需要签订劳动法、顺风车是否合法等热点问题做出回应。针对网络热议的专车公司需要到2800个地区报批,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徐文强称,出租车许可管理制度将优化减少环节,考虑企业需求。此外,政府鼓励以共享经济为基础的顺风车,而非以盈利为目的的“顺风车”。

   10月10日,由交通运输部会同多部门起草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据交通部数据统计,截止到10月20日中午12点,交通部网站收到意见2155份,反馈电子邮件和电子信函195封。

  徐文强昨天介绍,整体上网友对意见持支持态度,但也有不少专家和网友就政府该不该管理专车、是否扼杀创新等方面提出质疑,交通部会通过相关渠道回应社会关切。正式版本也就将上述意见考虑在内。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认为,规定的初衷是为了保护专车司机合法权益,并不是为了剥夺他的劳动权益。很多专车司机属于兼职性的,兼职劳动的情况下发生意外,权利很难得到保障。李俊慧认为,专车司机和平台之间建立雇佣关系或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违反共享经济。“从平台来讲,发展专车业务,包括后续又推了很多其他的业务,都是以追求盈利为目的,并非纯粹的共享。”

(编辑:马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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