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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实施一年投诉量涨30%

发布日期:2014-09-25  来源:中新网  浏览次数:572

            

  “十一”即将临近,我国推出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法规)实施也已将近一年。不过从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来看,“汽车三包法”实施以来,汽车消费纠纷投诉数量却不降反增。有专家认为,汽车消费纠纷投诉增长说明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未必是不好的现象。此外,在中国目前的汽车产销量之下,今年上半年12643件的投诉量只是“冰山一角”。  

  从中国消费者协会此前发布的今年第二期简报数据来看,今年上半年,家用汽车消费纠纷持续升温,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汽车(含零部件)的投诉12643件。与2013年上半年相比,投诉量增长了29.2%,其中质量、合同和售后服务的投诉量占到八成多。“汽车三包”法规正式实施后,汽车类产品的投诉明显增加。

  在中消协收到的投诉案例中,主要有四类,第一是质量问题:轮胎起包、后桥、曲轴断裂、新车内气味怪异等。例如近期被曝出的一汽大众新速腾“断轴”事件,虽然国家质检总局已于8月中旬启动对该问题的缺陷调查,不过至今一汽大众仍未有明确答复。

  第二是合同违约。紧俏车型加价销售或附加装饰等一些不合理的提车条件。三是不履行“三包”义务。湖北省襄阳市消费者彭先生投诉称:他于2013年11月18日购买了一辆家用汽车,2014年3月在行驶过程中,该车发动机曲轴突然断裂,发动机严重受损。彭先生找到商家,要求维修车辆,并承担相关修理费用。销售商家却以该车是“库存车”已在价格上给予优惠,不享受“三包”服务为由不给消费者进行维修。

  四是强制购买保险,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2014年1月2日,消费者张先生在某汽车专卖店选中一款新车。但在付款时被汽车专卖店要求在该店购买3年的某保险公司车险,否则不给提车。张先生认为该店保险价格比较贵,为了能够顺利提车只好同意先购买一年,但4S店依旧不同意。张先生无奈只好投诉到消协。消协工作人员认为经销商卖车搭售保险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经调解,经销商同意张先生购车并无需在该店购买保险。

  知名汽车分析师张志勇接受中新网汽车频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汽车纠纷投诉增长说明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未必是不好的现象。而在中国庞大的汽车消费市场,今年上半年12643件的投诉量还是远远不够的,投诉量应该更多才合理。同时,“汽车三包”法规实施刚刚一年,需要完善的地方还很多,例如,相关的执法部门执法力度和权威性还不够,造成很多厂商忽视相关法律法规,所以在“汽车三包”法规实施近一年来,更多应该做的是反思。

(编辑:马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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